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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8-06-12 22:45:54来源:兰考县教体局??【打印】??【关闭】
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及《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8〕2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县教体局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意见,统筹协调招生工作。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学校要以破解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结合本乡(镇、街道)、学校实际,从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等方面,统筹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对于有大班额的学校,严格控制择校;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其他年级的大班额,2018年秋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目标。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一是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二是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乡(镇、街道)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三)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 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达到应入尽入。因故未能按时入学的,督促家长填写延缓入学申请,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18年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时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时间:8月20日—8月28日。并于2018年9月20日前,在全国学籍信息系统中及时录入学生基本信息。
五、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一是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由乡(镇、街道)中心校统筹协调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切实落实好省厅“两为主、四统一”要求,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二)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一是抓好控辍保学,积极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二是及时更新留守儿童档案,进一步落实好省厅关于留守儿童“五个一”要求。三是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采取措施,关爱到人,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三)残疾儿童入学。要针对辖区残疾儿童实际,积极提供随班就读和重度残儿送教上门服务,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辖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落实省厅“一人一案”要求,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落实好入学优待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好入学优待政策。
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学校要开展对招生入学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的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防止辍学。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七、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问责
(一)健全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一是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校长和星河、济阳学校校长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本乡(镇、街道)、学校的招生工作。二是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三是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四是针对易发问题,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县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调查处理涉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申诉,严肃处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为官不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兰考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2018年5月28日  
 
 
 
bet365官方洲版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
附件1:
兰考县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时间 内容 责任单位
1 6月1日 召开2018年招生工作会议。 教育科
2 6月2日—15日 宣传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排查摸底辖区内适龄儿童,澄清儿童基数。 各中心校、学校
3 6月16日—30日 各校制定招生计划,由乡(镇、街道办)中心校统一报教育科备案。 教育科、各中心校、学校
4 7月1日—10日 各校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 各中心校、学校
5 8月20日—28日 组织新生报名,审核报名条件,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各中心校、学校
6 8月29日—31日 组织新生报到。 学校
城区小学招生:按照兰考县2018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附件2:
兰考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级   家庭地址  
申请缓学时间  
申请理由:
 
 
 
 
 
 
 
 
 
家长签章:         联系电话:
(如有证明材料请附后)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编辑: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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