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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06-16 10:20:00来源:兰考县教体局??【打印】??【关闭】
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星河中学:
        为做好2016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18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在教体局基础教育股的统一安排下,由乡(镇、街道)中心校具体组织实施。星河中学、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在县教体局监督协调下,按照相关规定有序进行。
        2.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新生。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情况、新建小区等因素,做好生源预测,客观公正科学地划定各校的招生范围。把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年满6周岁( 2010年8月31日前 )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达到应入尽入。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 [2012]81号)及《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控制班额,引导学生合理流动,治理择校。乡镇公办初中按照辖区划分招生,不得跨区招生。星河中学、有寄宿条件的民办中学可面向全县招生,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的规定,民办学校招生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要根据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其招生规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引导民办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对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招生时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时间:6月20日—7月30日。并于2016年9月20日前,在全国学籍信息系统中及时录入学生基本信息。
五、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工作
        1.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的入学工作。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县教体局将公布咨询电话和入学条件,接受家长咨询。二是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乡(镇、街道)中心校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三是坚持一视同仁。各相关学校,要切实落实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服务于省委省政府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大局。
        2.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一是抓好控辍保学。把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和巩固率。二是进一步落实好“五个一”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好留守儿童档案,明确每位留守儿童的帮扶老师,落实好留守儿童与家长的交流和帮扶教师与留守儿童家长的电话沟通交流,开展好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活动。三是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采取措施,关爱到人,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六、注意事项和招生纪律
        1.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及早谋划,强化措施,抓实抓好。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适龄儿童数量快速增加,城镇“大班额”问题日益突出。为逐步化解大班额,兰阳、桐乡街道办事处中心校要制定工作预案,对热点学校学生合理疏散,使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进一步下降。
        2.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宣传必须采取正确的方式和途径,不得弄虚作假。各小学教师不得在校内为招生学校宣传,不得私自向初中学校提供学生的学业情况,更不得强迫学生选报志愿。
        3.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情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严格把关,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于6月20日前,将辖区内各校招生计划,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审核,防止不顾办学条件,盲目扩大招生规模。
        4.加强宣传。要采取多种方式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争取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让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合理流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5.健全应急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和星河中学,一是明确招生入学工作具体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报送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二是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三是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四是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调,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五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调查处理涉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申诉,严肃处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为官不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6.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学校要顾全大局、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稳定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
 
                                    2016年5月27日

编辑: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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