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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17-04-19 11:13:26来源:兰考县教体局??【打印】??【关闭】
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兰考县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兰考县境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学籍在开封市境内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申请人要认真阅读兰考县教体局发布的报名公告,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2.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第一、二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县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第三类申请人需提交上述第一、二类申请人申报材料的(1)、(2)、(3)、(4)、(6)、(7)、(9)、(10)项外,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如期毕业证明》(可从省教师资格网 (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4.报送地点  
    (1)第一、二类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开封市教育局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地点提交材料。  
    (2)第三类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开封市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第三类申请人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认定报名、体检、及资格审核时间详见附件《兰考县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兰考县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级中学、小学、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请在兰考县教体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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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2日
兰考县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参加人员 具体内容 需携带材料 地点 备注
4月15日前   发布公告   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兰考教体局网 兰考县教体局行政审批科发布
4月24日至4月至28日 第一、二、三类申请人 提交个人材料、资格审查                                                                         1.《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2.到工作单位或是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认识关系在我县的申请人,另需要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定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教体局窗口(位于中山北街与兴兰路交叉口西北角)      工作时间:9:00—11:40;13:00—16:30 1.体检表由体检机构统一上报认定机构。2.第三类申请人需提交上述第一、第二申请申请人申报材料的1、2、3、4、6、7、9、10项外,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申请人思想鉴定表》、《如期毕业证明》(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规范档案袋一个,注明申请类别、学科、联系方式
4月20至4月27日 第一、二、三类申请人 网上认定申报 相关证件和材料 www.jszg.edu.cn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根据系统提示,准确输入个人信息
4月24日至4月至28日 第一、二、三类申请人 体检 持身份证和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下载,A4格式正反打印粘贴一寸照片)   按指定医院体检
5月9日至6月30日 兰考县教体局行政审批科 审查确认   兰考县教体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7月28日前 认定通过人员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身份证   领取证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代领
注:1.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兰考教体局网发布的公告为准。2.兰考县教体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371—26985489   26987009  兰考教体局网址:www.auck-la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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